关于收缴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02-26
- 采购类别:
- 采购组织:
关于收缴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尊敬的供应商伙伴:
感谢贵单位在前期合作中给予龙成集团的大力支持,贵我双方建立的长期稳定合作关系更是龙成集团快速发展的重要保证!
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采购流程的规范,确保贵我双方合作的顺畅性,龙成集团计划自3月1日起收取供应商年度投标保证金,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年度响应保证金缴纳对象
与龙成集团有历史合作关系、账面尚有余款未结清,且有意愿参与龙成集团招标中心2022年生产性物资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二、年度响应保证金缴纳标准
20000.00元/年(贰万元每年),参考附件《投标信誉保证金承诺书》格式,将空白内容填写完整后打印盖章,并以扫描件形式回传至邮箱:lczhaobiao@163.com(扫描件要求必须为红章原件,格式为图片或者PDF)。本次收取的年度保证金有效期自2022年3月1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
三、年度保证金适用范围
该保证金承诺函适用于龙成集团招标中心组织实施的招标采购项目,一次性缴纳,多次重复使用,无需额外缴纳同类保证金(项目另行要求的除外)。
四、年度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提交时间
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31日
五、年度响应保证金退还及扣除
1、2022年度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有效期内如供应商确定不再参加龙成集团招标中心组织的各类物资招标采购项目,可书面告知龙成集团,并声明年度保证金承诺函作废。
2、供应商出现因违反《龙成集团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而被扣除保证金的,由龙成集团招标中心按照相应采购项目规定的标准从年度保证金中扣除。因扣除导致年度保证金不足20000.00元(贰万元)的供应商应在10个工作日内补足到20000.00元(贰万元),也可在后续招标项目中按要求单个项目缴纳。
六、特别声明
1、《年度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仅针对龙成集团组织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不作为中标后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应付款凭证,供应商不得以承诺函作为付款凭证;
2、《年度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仅适用于龙成集团招标中心组织的各类生产性物资采购项目,其他特殊情况请依据发标方要求实行一标一收,单独收取、退还。
3、自2022年4月1日起,凡是未提交保证金承诺函或缴纳保证金的投标客户,招标中心将不予开通投标报价权限。
龙成集团招标中心
2022年2月25日
投标信誉保证金承诺书
河南龙成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厂)在贵公司下属 公司有应付货款 元。
我公司(厂)因参加贵公司下属各子公司投标,按规定需交纳投标信誉保证金 20000 元。现我公司同意:在贵公司财务查实后,将我公司(厂)应付货款中的 20000 元作为投标信誉保证金,我公司在招标时出现违反招标纪律及相关规定的、招标后对所投标内容否认、拒签合同或合同签订后拒绝履约的,贵公司有权没收该投标信誉保证金。
保证金承诺函期限:
2022 年 3 月 1 日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
投标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2022 年3 月 1 日